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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线咨询

          写信须知

          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在线咨询写信须知

              发布时间:2022-08-03 16:17:27

          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咨询”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花溪区人民政府(含乡镇、街道)以及政府工作部门进行政务公开事项咨询的一个网上窗口。您的来信将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的时限内由相关单位在网上反馈处理结果。

          一、受理范围

          您可以就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政务公开类事项向上线单位提出咨询。为了节省您的时间,减少重复咨询,建议您先在 “花溪区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 中搜索您要咨询的关键字词查询相关信息。

          二、不予受理范围(需按信访程序处理的诉求,请在此平台提交您的信件:http://www.custominteriorsbyrandy.com/zmhd/qzxx/wyxx/)

          1.超出花溪区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范围的事项;

          2.属于依法应当或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事项;

          3.不服从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4.反映的问题应按举报、信访程序处理的;

          5.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6.涉及军队和国家安全的问题;

          7.个人办理完毕的重复事项或在短期内重复提交的咨询;

          8.咨询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属虚假信息;

          9.违反法律规定、社会公序良俗以及恶意攻击、骚扰或无实质内容的事项;

          10.各类商业广告、推销宣传;

          11.内容不完整,反映的问题不清楚;

          12.其他超出在线咨询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的事项。

          三、注意事项

          1.咨询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规定;咨询时请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一次只能咨询一件事情;不能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咨询。

          2.咨询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3.回复时限,上线单位收到信件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回复。

          4.本栏目答复是一种指导性意见,不具有法定效力。不属于本栏目受理范围,且不适合公开的问题视为无效问题,本栏目管理人员可作简略登记及存储处理,不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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