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气象局关于2023年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公告
<button id="7zjyv"><object id="7zjyv"><input id="7zjyv"></input></object></button>
  • <ruby id="7zjyv"></ruby>
    <s id="7zjyv"><object id="7zjyv"></object></s><tbody id="7zjyv"><pre id="7zjyv"></pre></tbody>
          <dd id="7zjyv"><noscript id="7zjyv"></noscript></dd>
          <tbody id="7zjyv"></tbody>
        1.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花溪区气象局关于2023年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3 14:58:37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2023年度花溪区、贵安新区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雷工程行政许可事项

          花溪区气象局负责花溪区、贵安新区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在开展上述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工程行政许可事项时,由花溪区气象局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相应的技术性服务。

          二、防雷安全事项

          1.检测机构为依法取得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的单位。

          2.投入使用后的建(构)筑物雷电防护装置实行定期安全检测(每年检测一次),其中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3.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核定的范围内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报告负责。在检测过程中发现雷电灾害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单位进行处理,并向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4.花溪区气象局负责对花溪区、贵安新区区域内的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检测行为进行监管,并依法对安装不符合雷电防护装置、违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管理规定和违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三、责任与监管

          1.花溪区气象局负责花溪区、贵安新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对监管范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安全检查,对违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或不按技术规范开展检测的,气象主管机构将依法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追究相关企业责任。

          2.花溪区气象局将认真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等服务,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气象保障。

          3.投诉举报和雷灾报送电话:0851-83870558。

          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气象局

          2023年2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文件:

          友情链接:
          亚洲一级Aⅴ片观看
          <button id="7zjyv"><object id="7zjyv"><input id="7zjyv"></input></object></button>
        2. <ruby id="7zjyv"></ruby>
          <s id="7zjyv"><object id="7zjyv"></object></s><tbody id="7zjyv"><pre id="7zjyv"></pre></tbody>
                <dd id="7zjyv"><noscript id="7zjyv"></noscript></dd>
                <tbody id="7zjyv"></tbody>